大明。
浙江,某处县衙大堂。
县太爷身着七品青雀官服,面容肃穆。
“堂下何人?所犯何事?”
堂下跪着三个灰头土脸的汉子,浑身沾满了黄泥,旁边还扔着洛阳铲、麻绳与几盏破旧的油灯。
捕快上前抱拳行礼:“回禀大老爷,三名泼皮昨夜在城外荒山掘坟盗墓,被巡夜的乡勇当场人赃并获!”
县太爷闻言,眉头当场倒竖起来。
“混账东西!”
“大明律令,发冢开棺者,绞。发冢见棺而未开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”
“朗朗乾坤,清平盛世,尔等竟敢做这断子绝孙的勾当!”
县太爷抄起案头上的红头签,作势就要往地上扔。
“来人,拖下去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冤枉啊,小人有话要说!”领头的盗墓贼涕泪横流,拼命磕头。
县太爷冷笑:“人赃并获,铁证如山,有何冤枉?”
盗墓贼抬起头,咬了咬牙道:“大老爷,小人盗的不是寻常人家的祖坟。”
“哦?”县太爷手停在半空“那是谁家的?”
“是秦桧的!”
县太爷愣在大案后,手里的堂木悬在半空半晌没落下来。
“你方才说……谁?”
“秦桧!”
盗墓贼豁出去了,扯着嗓子喊道:
“就是当年以莫须有之罪害死岳武穆、给金人下跪称臣的那个大汉奸秦桧!”
“小人虽是下九流的混混,但也知岳爷爷满门忠烈。”
“小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,路过那荒坡,见那老贼的残碑,一时气不过,才动了铲子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