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首之人身高七尺九寸,生得猿臂蜂腰,浓眉大眼,相貌极为俊朗。
他身披细鳞银甲,手持一杆寒光闪烁的银枪,胯下一匹神骏的枣红马,宛如天神下凡。
吴军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刘封刺死一人。
“是蜀军,快快迎敌!”
刀疤头目大惊失色,慌忙举刀招架。
刘封人马合一,长枪如毒蛇吐信。
借着冲锋的惯性,一枪便刺穿了刀疤脸的胸膛,顺势一挑,将其尸体狠狠砸向后方的吴兵。
“杀吴狗!”
寇登率领其他亲兵紧跟刘封向吴军发起冲锋。
这些人都是跟随刘封从上庸一路打到武陵的百战,个个骁勇善战。
吴军骑兵不过是负责巡逻追捕百姓的游骑,论单兵战力远不如蜀军精锐,更何况被打了个猝不及防。
双方甫一接战,吴军便溃不成军,被杀的砍瓜切菜。
转眼之间,三十余名吴军被斩杀了十七八个,剩下的丢了兵器四散逃命。
孙尚香躲在人群中,踮着脚尖偷偷打量为首的蜀军将领,待看清刘封的相貌后,不由得又惊又喜。
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!这人不正是刘封吗?”
虽然已经超过十年未见,但孙尚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为首之人就是刘封。
十年之前,刘封还是个恭敬拘谨的稚嫩青年。
如今再见,眼前的刘封已变得威风凛凛,相貌堂堂,举手投足间透着久经沙场的杀伐之气。
“怪不得兄长说此人接连赢了数场,今日一见,果然比从前脱胎换骨。”
孙尚香暗自思忖,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诡笑。
“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,看我今日效仿貂蝉,挑拨的你们父子反目成仇,哼哼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