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联邦法律赋予的权利。
但前提是,患者必须具备完全的决策能力。
理解病情、明白後果、基於自身价值观做出选择,并且能够稳定表达意愿。
四条缺一不可,决定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林恩现在要做的,就是走完这套残酷的程序。
「马修,刚才关於伤情的话,你都听到了?」
一下。是。
「明白这意味着什麽吗?」
一下。是。
「如果继续抢救,你要面对无休止的手术和极度的剧痛,清楚吗?」
一下。是。
「如果放弃治疗,转为舒适护理,我们会用药让你走得没那麽痛苦。」
「但你的生命,会在短时间内结束,清楚吗?」
一下。是。
妻子的手,在丈夫掌心里死死攥紧。
「你想继续全力治疗吗?」
两下。不。
他不想成为妻子的累赘。
更不想成为女儿将来在学校被人指指点点的软肋。
最重要的是————
他不能让妻子做出这个决定,成为那个杀死自己丈夫的人。
这会让她在许多个深夜里,因此被噩梦惊醒。
这个选择只能由自己来做,这是一个丈夫、一个父亲应有的担当。
妻子的呼吸彻底乱了。
她大口大口地吞咽着空气,胸口剧烈起伏。
像是溺水的人,拼命想要把氧气挤进肺里,却徒劳无功。
典型的过度换气。
林恩停顿下来,没有立刻开口。
他安静地等了十几秒,直到她急促的喘息稍微平复了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