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昆一脚踹在他小肚子上,直把金三甲踹在田埂上。
“嘴给我夹紧!”常昆看都不看他一眼。
金三甲是一个欺软怕硬的性格,这种人在之前就是伪军汉奸的最佳人选。
此时他被常昆踢得小肚子剧痛,却一声不敢吭,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远。
直到走出百来多米,他才转身咬牙切齿地看着常昆和张曲魂两人,放着狠话
“给我等着,弄不死你们!”
张曲魂一脸兴奋地把田鼠一只只拎出踩死,蹲在地上看着,到现在他仍旧有点难以置信。
常昆略微回忆了一下田鼠逃出来时候的路线,走到两个洞穴最远端的位置。
“蛐蛐,你在这往下挖。”
田鼠的粮仓,大都在洞穴的末端。
他把锄头交给张曲魂。
自己不太会干农活,但张曲魂干农活是一把好手,用锄头挖地很轻松。
随着张曲魂挖下去,只用了五六分钟,张曲魂就大叫起来:
“昆哥,昆哥!”
……
与此同时,常昆家中。
刘梅芬哼着小曲,在院子里剥野兔皮。
现在夏季天气比较热,不快点剥皮,肉很容易坏。
野兔看着挺肥,剥去皮毛,抠出内脏。
每只也仅有两斤多点,如果再去掉骨头,那剩下的更少。
老话说,‘吃兔子,不长肉’,那只是说兔子肉脂肪含量低,不容易长胖。
但这年头,有肉吃就很好了,哪会有挑挑拣拣。
刘梅芬摸摸剥好的野兔的肚子肉,笑眯眯地自言自语:
“别说,这时候的兔子还挺肥,内脏留着晚上吃,馋死这群小家伙。”
两只野兔很快就收拾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