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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后悔分家!吃不到肉,抓心挠肝的难受!(第4页)

肉香,鸡脚菇更鲜,汤则是又香又鲜……

喝一口汤进肚,三人都感觉自己就跟要原地飞起了一样。

吃完饭,陈兴平将装满菜的碗窝在了怀里,他要去找自己未过门的漂亮村花媳妇,让她吃肉!

陈明德则去给媳妇煎药。

这可是保胎药,一天三顿,必须得吃进去才行。

陈明德还从背篓里,拿出了一根小小的人参。

“媳妇你看,这是我今天挖的人参,虽然比较小,但是给你补身子也是可以的。”

王秀兰接过人参看了看,这可是好货啊。

不少人快要死了,喝点人参汤就能活过来。

这么贵的东西,她可舍不得用。

“我不用,明天让兴平明儿带到城里去卖了换钱,彩礼钱还差这么大一截,我不能给兴平拖后腿。”

“你不为你自己想,也得为兴平的弟弟妹妹想吧,钱哥都说了,你这胎来得不容易,必须得好好保着,等明儿你就不用去大队上分了,我和兴平养得起你。”

“锤子,我不干活,家里吃屁啊。”

“你不干活也有得来吃,你先把我的娃给养好再说。”

陈明德哄着媳妇,将手放在了王秀兰的肚子上摸了又摸。

他们两口子其实很宝贝这胎,人到四十才有的娃,怎么能不稀罕呢?

但是王秀兰更心疼陈兴平,她现在就怕兴平娶不到媳妇。

……

此刻,陈兴平已经抹摸黑到了林允棠家。

他以前和林志刚家没什么来往,他们家那三个男娃还小,跟陈兴平耍不到一堆。

而林允棠,又是着名的高冷村花,平时多少人想和她说句话,她都爱答不理的。

陈兴平之前全心全意的想着吴春凤去了,在以前,吴春凤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,他根本没注意到林允棠的美。

而现在这么一对比,吴春凤根本比不过林允棠。

林允棠就像海棠花一样,往那一站,就勾得人魂儿都没了。

一双水汪汪的眼睛,搭配着柳叶眉,标准的瓜子脸,皮肤白皙身材又好,一头茂密的黑发常常编了个麻花辫,整个人看起来清纯又漂亮。

这么漂亮的村花,比陈兴平在后世看到的明星还要好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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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兴平之所以提出要娶林允棠,自然还是有见色起意的想法。

这么漂亮的村花,他可舍不得林允棠死了。

回味着那天山洞里发生的一切,陈兴平在林家绕了一圈后,来到了后洋沟处。

林家三间屋子,两口子住一间,三个弟弟住一间,林允棠就在后洋沟的厨房里搭了木板缩着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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