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爬出去了?”
他一步上前,一把死死揪住副统领的衣领。斩马刀的刀背直接拍在副统领的侧脸上,砸碎了两颗后槽牙。
“三千个人瘫在地上!你们五百个人,连个瘸腿老头都看不住?!”
李剑微唾沫星子喷在副统领脸上。
“老子今晚布这么大的局。就是为了要他吴来恩的命!”
“杀不了吴来恩。老子明天就拿你的脑袋去祭旗!”
副统领满嘴是血,吓得双膝一软。
“属下该死!属下这就去追!他中了药,绝对跑不远!肯定还在营盘附近!”
他连滚带爬地挣脱,提着刀,带着一队亲兵疯了一样向营后冲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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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剑微握紧斩马刀,指节发白。
他死死盯着黑漆漆的营帐后方。眼底翻滚着极其深重的怨毒。
他跟吴来恩,不是一天两天的梁子了。
十年前,两人同在一个哨官手下当差。
李剑微为了抢夺军功,带人屠了一个投降的苗寨。那些金银珠宝,他全塞进了自己的腰包。
是吴来恩。
那个食古不化、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吴来恩,在赵德芳面前,当着三军将士的面,一纸血书告发了他。
李剑微被剥了军职,打了八十军棍,像条死狗一样扔出大营。脸上的这道刀疤,也是那次平叛中,吴来恩的亲兵为了阻拦他灭口,一刀劈下的。
他花了十年时间,靠着像狗一样给赵德芳舔鞋、送女人,才一步步爬回了今天这个第六营统领的位置。
而吴来恩,凭着在军中的威望和那一身硬骨头,成了第四营的副统领。
这十年来。李剑微做梦都想亲手活剐了吴来恩。
今晚,本是他洗刷十年耻辱的绝佳机会。
但那个老瘸子,竟然爬了!
“吴来恩。”
李剑微咬着牙,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。
“你那双腿,当年没被苗人砍断。今晚,老子要一寸一寸敲碎它。”
他提着沉重的斩马刀。刀尖拖在青石板上,发出一阵刺耳的“咯吱”声。
一步步,走向中军大帐的后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