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做乞丐哪里好了?”李修缘当即反驳道。
大种却一脸认真:“你出身好,家庭富贵,所以不知人间疾苦。
你看那些打工人,起的比鸡早,睡的比狗晚。给人干活的时候,稍有过错,便会招来一顿责骂,重则还要被罚钱。
清晨去,深夜归,将所有时间都奉献给了工作,换来的薪水却仍旧无法令自己过好。
他们,除了自己吃不吃饭,睡不睡觉之外,什么都决定不了,什么都改变不了。
而做乞丐呢?不用上工,不用干活,不用早起,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,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,无拘无束。
每日所想,不过是填饱肚子而已,简单极了。
所以说,我为什么要放弃简单的人生,去过那种猪狗不如的生活呢?”
李修缘:“……”
瞠目结舌。
他突然发现是自己错了,错的离谱。
以前他是将大种当成了呆瓜,所以一门心思的想着如何教他花钱,让他活的有尊严。
事实上,这家伙只是纯懒,不是没脑子。
“那你为什么不要我钱呢?别说怕被别人抢,有我做你的靠山,就算真有人抢了你,我也能给你抢回来。”良久后,李修缘询问道。
大种很清醒,道:“我守不住财的,也懒得理财,就算你给我十锭金子,我估计也留存不了多长时间,你能养我一时,能养我一辈子吗?”
李修缘苦笑:“我真傻,真的。我曾经还看不起你,觉得你只是一个呆瓜,现在看来……”
“欸。”
大种摆了摆手:“我就只是一个乞丐,你觉得说出这些话的我很聪明,事实上,我也只是就现实来说的而已,最多算是清醒,与聪明还有些差距。”
李修缘沉默许久,长长呼出一口浊气:“大种啊,对你来说,有什么是能超越懒惰的吗?”
大种微微一怔,脑海中忽地闪现过一副画面。
那是一个很冷的夜晚,他已经饿了三天了,感觉自己就快要饿死了。
在生存本能的刺激下,他趁着月色走出土地祠,走了好几条街,终于看到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地方,这地方的名字叫——怡红院。
彼时,怡红院内欢声笑语连绵,酒香,菜香,胭脂香,女人香混合在一起飘出来,险些勾了他魂魄。
只可惜,两名凶神恶煞的龟奴挡住了他想要进去讨饭的脚步,将他狠狠推倒在冰凉的地面上,最后更是如同两条恶犬般守在门口,专门盯着他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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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晚,他躺在地上,心想如若是饿毙了也就了账,做了孤魂野鬼或许还没这么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