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也是一样的态度打量她,半晌,试探着问:“哎,我问一下,你是不是南山大学,学传媒的呀?”
叶伏秋终于想起她是谁了,惊喜漫上心头,又有点不太敢认,“学姐,我们是不是见过面。”
女人一拍腿,好像也记起来了:“我大四有天回校的时候,是不是正好碰见你在拍东西?”
“对。”叶伏秋握住她胳膊,语气都拔高了不少,眼神都亮了:“你路过,跟我聊了好久。”
不知为什么,只要是见到在霄粤湾认识的人,她就特别开心。
好似只要是那里的人认出了自己,还记得自己。
她在霄粤湾的那一年,就并非一场虚无的梦。
站在人堆里说话也不方便,索性等叶伏秋取了餐,两人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来叙旧。
因为认识这个姓孙的学姐的时候,她已经大四了。
大四的学生基本一整个学期都飘在外面实习实践,所以那天拍东西聊了几句以后,后面见是见过,不过就没怎么时间再聊了。
孙学姐打量她一眼,“不知道是不是我记错了,你看着比当时刚认识的时候还要瘦很多。注意身体啊。”
叶伏秋悻然一笑,没有让消瘦引出更多辛苦的话题:“哪有,都快五年前的模样了,学姐哪里还记得清。”
“因为你是传媒专业一群小美女里最漂亮的那个。”孙学姐笑着说:“所以你很容易被记住。”
“我到现在还记得我们聊了什么。”她看叶伏秋的打扮,没猜出是什么工作:“你毕业以后竟然回了老家,那现在做什么呢?”
“电视台,做个小后期。”叶伏秋一想到当初和学姐聊的。
那时候,学姐正疲惫于专业实习,她告诉那个时候的自己,等毕了业面对社会,再有喜欢的事,也很难分出时间去做了。
所以有热爱的东西,一定趁着大学的时候全都做个痛快。
那个时候,她什么都不懂,还信誓旦旦地跟学姐说,自己和别人不一样,别人抗拒就业,但是她却希望毕业以后能赶紧工作。
现在,不也成了每天扎在办公室里,怨声载道,丧着一张脸消磨时间的平庸之辈了么。
像是谁逼着她过来上班一样。
“哈哈哈,我还记得。”学姐脸上常带笑容,和当时完全不一样,“那时候真是我的至暗时刻,上了十几年学,半只脚刚踏进社会就被累得心里憔悴。”
“那时候我正好看见你。”她仰头似乎在回忆,眼神带光:“你抱着书本坐在草坪上,跟我叽叽喳喳讲你的拍摄主题,立意,你都不知道,我真是羡慕你。”
叶伏秋不懂:“羡慕什么?”
那时候的自己,是个连专业底子都没有打好基础的菜鸟,有什么可羡慕的。
“羡慕你有那么直白的热爱。”学姐拆开汉堡的包装,随着咯吱咯吱的声音,说:“有精力,有决心,有冲劲。”
“我当时实习两个月就成了霜打的茄子,怎么会不羡慕你这样闪闪发光的小妹妹?”
叶伏秋不禁笑了好几声:“工作谁不累呀,不都是早晚的,我现在也一样。”
她看着对方,夸赞着:“但我看你现在状态很好,毕业以后找到很好的工作了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