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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4章(第5页)

当年王三岁这么厉害的吗!

他朱三岁绝不认输!!!!

作者有话说:

群众:他骗你的

朱三岁:不可能,小先生不可能骗我!

文哥儿:愉快喝茶。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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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!

三天!只差区区三天!我们文崽就拥有区区六个月的连续全勤记录了!(感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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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
①张蕴古被砍头:参考《贞观政要》

【贞观五年,张蕴古为大理丞。相州人李好德素有风疾,言涉妖妄,诏令鞠其狱。蕴古言:“好德癫病有征,法不当坐。”太宗许将宽宥。蕴古密报其旨,仍引与博戏。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奏之。太宗大怒,令斩于东市。既而悔之,谓房玄龄曰:“公等食人之禄,须忧人之忧,事无巨细,咸当留意。今不问则不言,见事都不谏诤,何所辅弼?如蕴古身为法官,与囚博戏,漏泄朕言,此亦罪状甚重。若据常律,未至极刑。朕当时盛怒,即令处置。公等竟无一言,所司又不覆奏,遂即决之,岂是道理。”因诏曰:“凡有死刑,虽令即决,皆须五覆奏。”五覆奏,自蕴古始也。

……

贞观五年,诏曰:“在京诸司,比来奏决死囚,虽云三覆,一日即了,都未暇审思,三奏何益?纵有追悔,又无所及。自今后,在京诸司奏决死囚,宜二日中五覆奏,天下诸州三覆奏。”又手诏敕曰:“比来有司断狱,多据律文,虽情在可矜而不敢违法,守文定罪,惑恐有冤。自今门下省复有据法合死,而情在可矜者,宜录状奏闻。”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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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「凡我子孙,钦承朕命,毋作聪明,乱我已成之法,一字不可改易,非但不负朕垂训之意,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无穷矣。呜呼,其敬戒之哉!」

出自《皇明祖训》

朱元璋剁头剥皮一大片,觉得该杀的都杀完了,就拟定《皇明祖训》这部家法,并且告诫后人说【以後子孫做皇帝時,止守律與大誥,並不許用黥刺、腓、劓、閹割之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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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朱:你们别跟我一样乱搞酷刑!

《大明律》和《大诰》,老朱的得意之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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