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首先拿起那份关于陆小娥案件的结案报告。
纸张冰凉,印着铅字的重量似乎也沉甸甸的。
报告行文相当严谨,结论清晰:
一名叫做陆小娥的年轻女子,于某日夜间,在宁城某栋十层高的商住楼内,因“不慎失足”,从一扇离地高度仅有一米二的窗户摔落,当场身亡。
而最令人无法理解的是,报告明确记载,发现死者时,她身上“未见衣物”。
最终的裁定,白纸黑字——意外事件!
结尾处,不仅有警局的公章,竟然还有一份家属的“谅解同意书”,上面签着歪歪扭扭的名字。
一桩活生生的人命,就这样被轻飘飘地盖棺定论!
叶少风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勾起一抹弧度。
可惜的是,那绝非笑意,而是极致的讽刺和冰冷的弧度。
他几乎要气笑了!
这拙劣的把戏,简直是把他的智商按在地上疯狂摩擦!
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六的成年人,要怎么“失足”才能从一米二高的窗户翻下去?
坠楼时为什么一丝不挂?
十层楼的高度坠亡,“意外”二字就能掩盖所有疑点?
家属的签字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威逼利诱?
每一个细节都透着赤裸裸的荒谬和权力的傲慢!
这已经不是在侮辱智商,而是在践踏整个司法体系的尊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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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忍着掀桌的冲动,叶少风阴沉着脸,翻开了下面一份报告。
案件名称:王永刚故意伤人案。
受害者名字一入眼,叶少风的瞳孔就猛地一缩:王永刚!
这个名字和陆小娥案卷中提到的“未婚夫”身份完全吻合!
报告详述了王永刚的伤势:右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,左臂尺骨桡骨开放性骨折,三根肋骨断裂刺穿胸膜导致血气胸,中度脑震荡伴随颅骨骨裂。
下手之狠毒,令人发指!
而报告中的嫌疑人指向,同样落在了陈雷的名字上!
然而,离谱再次上演!
最终的调查结论,如同一个荒诞剧的剧本。
王永刚的严重伤势,竟是“自己不慎摔倒”所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