枪支口径9毫米,弹夹7发。
在民国时期,这玩意号称‘刺客之枪’。
因为它短小精干,后坐力小。
所以不管是特务还是衙门,都大量装配。
马场正夫这把手枪,显然是经常保养,林墨拿在手里,只感觉手感分外不错。
只可惜,这把枪只有两个弹夹,总计14发子弹。
9毫米的手枪子弹,不像猎枪那样好补充子弹。
可以说是打一发,少一发。
至于最后,则是一沓如同废纸一般的‘委任状’!
上面‘名字’一栏,全是空的。
职务一栏,则全填的“少校”。
林墨翻了两张,嗤笑一声。
果军穷途末路到这种地步,少校都能随便批发。
如今都75年了,就算是最铁杆的特务也不信他们能反攻回来。
这委任状,当真和废纸差不多了。
然而,在别人眼里没用,不代表在林墨眼里没用。
此时。
林墨心中有个大胆的想法。
那就是用这个电台和这沓空白委任状,嫁祸张大海。
对于林墨来说。
想要一个人‘消失’!
简直不要太简单!
锄头往头上一敲,然后往灵田空间里一托!
就算是天王老子来找,只怕也得挠头!
可是!
张大海不一样!
自己不仅要他‘消失’!
更是要让他身败名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