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我和楚涵雅,就这么并肩踏上了通往学校的人行道。
“走吧。”
“嗯。”
并肩而行的早晨。
有一说一,这种感觉非常新奇,甚至新奇得让我有一丝丝微妙的温柔感。
两世为人,上辈子在大学校园里我也曾陪姑娘压过马路看晚霞,但那都是成年人荷尔蒙驱动下的虚与委蛇;
可重活到小学三年级,和一个傲娇富家小同桌并排走在深秋清晨的街道上,轻风卷起两人的校服下摆轻轻触碰,空气里弥漫着老槐树与早点蒸屉的烟火气。
这种毫无杂质的生活切片,竟莫名让我有些沉溺。
等等……
仔细想想,我当时在河边到底抽了什么风,才会主动提出每天接送她上下学这种形同提议呢?
明明只是看她跑得很累于心不忍,想随手拉这个倔强的小同桌一把罢了。
现在这么走在一起,搞得倒真像是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样了……
算了,算了,不多想。
我想楚涵雅应该也不会记得我太久。
千禧年初深秋的早晨。
穿着蓝白相间、红白相间运动校服的小学生三五成群。
有的嘴里叼着五毛钱一个的油炸糖糕在路牙上跳格子,有的手里捏着崭新的四驱车底盘争得面红耳赤。
马路上清一色是叮叮当当碾过落叶的“永久牌”与“凤凰牌”自行车,车后座上绑着大号竹篮的老大爷正悠闲地晃着铃铛。
我们俩谁都没先开口说话。
我手放兜目不斜视,而身旁的楚涵雅则微微垂着睫毛,抱着深蓝色的书包带子,规规矩矩地踏着人行道向前走。
我们之间隔着大约半尺左右的距离,既不亲昵,也不生分。平日里在第一排坐同桌时,这种长达数十分钟的沉默早已是家常便饭,彼此倒也完全不需要费尽心思去找话题打破尴尬。
路过城南派出所那栋威严的小楼时,正赶上两名民警叔叔在门口换岗。
这时,一直安安静静跟在身侧的楚涵雅放慢了半步,侧过那张红润的小脸:
“方洛。”
“嗯?怎么了?”
“你…不是说这是为了运动会锻炼身体吗?为什么我们不跑着去学校,而是这么慢悠悠地走路?”楚涵雅说。
“刚刚吃完早饭还是不要跑了,而且那满大街都是行人。”我停顿了一下,委婉说到,“其实走路也可以锻炼身体的,你现在是体质太弱了。”
而说完这些后,楚涵雅若有所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