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有简单的白菜烩豆腐,萝卜炖粉条,葱爆羊肉等家常;也有一品官燕,通天鱼翅,口蘑膏肝。
前者是陆玉麟常吃的,后者用来给陆岁补身子。
杆子帮的老人都晓得,东家押货跑商那会儿,整日与伙计同吃同住,不是讲究口腹之欲的主儿。
等陆玉麟夹了第一下菜,陆岁方才拿起筷子。
这也是规矩。
长辈夹了菜,晚辈才能动筷。
而且只能从盘子边上落筷子,不许胡乱扒拉,更不许大嚼大咬吧唧嘴。
“大户人家的独苗长子,当得也不松快。”
陆岁左手端碗,右手执箸,腰板挺直。
夹一筷子菜,就一口饭,细嚼慢咽,不出半点声响。
努力做足少爷的样子。
“占鳌。”
陆玉麟只吃了几口,便放下筷子:
“暗害你的贼人,我让炳叔去查了,已有些眉目。
我想着,过阵子把你送到屯里,待上一段时日,避避风头,你看怎么样?”
占鳌,便是陆岁的表字。
至于屯里,则是陆氏祖辈的老家。
“全凭爹做主。”
陆岁尽量扮得乖巧些。
原身本就是懂事听话,性子偏软的人设。
平常无非爱看戏听曲儿,偶尔撒钱捧几个身段好的姑娘。
放在大户之家,绝对算是安分守己。
见到陆岁答应下来,陆玉麟面色和缓,随后冷冷道:
“想在长乐县兴风作浪,想在陆家眼皮子底下搞事情,得看那个死剩种有没有通天的本事了。”
便宜老爹放狠话时,眉宇间杀气四溢,威严颇重。
不愧是称雄长乐县的本地头号刀枪炮!
陆岁在心里嘀咕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