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琛:?
别搞。
又双叒叕被死去的记忆攻击了。
他抬眸望去,黎玫书在万众瞩目下登场,一席白色吊带连衣裙好似天山雪莲,皮肤白皙的让人挪不开眼。
她拿起话筒,婉转歌声娓娓而扬。
“亲爱的你躲在哪里发呆,有什么心事还不曾释怀……”
歌曲,是最好的记忆储存器。
顾琛思绪飞远,忽然又想到了与黎玫书初遇的那天。
他因为弟弟跟父母吵架,被大半夜赶出家门。
那年他刚上高中。
身无分文,无处可去。
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漆黑的街道上,月光凄凉,当手机最后一格电耗尽的时候,整个人都无力地蜷在了墙角。
小雨淅沥。
这时候,一只伞落在了他的头顶。
是黎玫书。
那张白净的脸上挂着比月华还要温暖的笑。
“不小心迷路了吗?”
“你的家在什么地方,我送你回去?”
当时顾琛摇头,说自己跟父母吵架了,没地方去。
黎玫书便牵着他的手,将他带到了附近的一家宾馆休息。
她给他买了快餐,还给他的手机充了电。
等手机开机之后,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他的父母打电话调节关系,还在临走之前叮嘱他们别再责怪顾琛了。
那便是顾琛对她心动的开始。
其实黎玫书最开始没有这么坏的。
是他太蠢了。
喜欢上一个人,便要迫不及待的掏心掏肺,恨不得把自己的腹部剖开,把心肝脾胃肾一起捧给她。
最开始是因为喜欢,后来是不甘心。
再后来,便是舍不下自己这一路的沉没成本了。
在感情里面,人性本就是丑恶的拉锯战。
你喜欢她多一点,她就会喜欢你少一点。
你越是在意她,她就越是有恃无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