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不清楚是见色起意还是日久生情。
总之他们在一起了。
顾琛是个破写书的,被舔了五年的白月光搞得道心破碎,以至于再也没能写出过像样的狗粮文。
存款耗尽后,是温芙一个人打了三份工养活他。
白天服务员,晚上送外卖,偶尔还要去做各种兼职。
其实这时候就初见端倪了。
因为失忆的温芙竟然什么都会,什么都精……
她甚至还精通好多门外语。
毫不夸张的说,要不是顾琛一直在败家,她按照计划开公司肯定也能成事。
只是那时顾琛根本没往深处想。
至于他的CS日常么……摆烂、酗酒、等温芙投喂。
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当了近两年的废物。
她说没关系,她是姐姐,说他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。
可他甚至没有给过她一个官宣的名分。
一次白月光后悔的找上门,他望着屋子里裹围裙炒菜的温芙,脱口而出——“她是我家保姆。”
那天温芙没有跟他提分手,也没跟他吵架。
他不太记得了,但记得那天炒的菜很咸。
日子一天天的过去。
两年后,温芙突然有天恢复记忆,家族也终于找到了她。
再次见到她,是在电视机上。
她是聚光灯下不近人情的财阀大小姐,是名利场上的绝对主宰。
所有在新闻上才能看到的大佬,都不敢在碰杯时将杯口高过她。
再后来,她父母高调地官宣世纪联姻。
而他顾琛作为温芙完美人生中唯一的污点,自然就被她的未婚夫暗中解决掉了。
OKfine。
所以要重生也不能早点吗?
他救完温芙送她回家,从此一刀两断多好?
偏偏重生在已经跟她滚了床单,被她狠狠养了一年的时候。
前世跟现在的愧疚加在一起,压得顾琛心绪不宁。
“温芙,对不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