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吓唬,三人都说了,都指向了邱远章。
“他怎么骗你们的?
用的什么话术?
你们当时怎么去的?
到了之后,每天都干些什么?
全部老实交代出来。”
郑治国进一步施压。
三人是分开审的,都是小老百姓,一下全撩了。
邱远章当时是以创业为名,邀请他们去北市考察项目。
说是在那投资了一个餐馆,生意很好,准备开个分店,资金不够,想叫老乡一起投资一起做。
去到之后,就被接到了一个民房里。
一个客厅住30多个人,全部人打地铺。
手机倒是没收走,里头的人太热情,都是异性接待,搞得面子上抹不开,就留下来打算看看情况再走。
然后就是每天逛景点,开会,吃吃喝喝什么的,接着就开始讲商业模式,让大家投资。
不过投资不是投饭店,是什么什么工程……
三人交代的都非常清楚,口径几乎是一致的。
这就非常扎实了。
交代的越细致,说明越真实。
这些口供,加上北市警方当年的问询笔录,就足够拘捕邱远章了。
当时吴茂才,给了郑治国两个思路,一个是传销的事,一个是邱远章在外面还有个情人且生了孩子。
后者属于重婚罪的范畴。
一般的,警察是不主动去调查这样的事的,除非有人举报。
这个好处理。
郑治国给交警大队的人打了电话,叫来了交警大队的教导员。
交警队归县公安局管,教导员自然对郑治国是言听计从。
“郑局,这么着急找我来,是有什么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