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莫一个多小时的时间。
他就写完了全文。
没有了那首个人风格比较明显的诗句。
最后一句话停留在昆明端午离家的习俗之上。
采青松,护远行。
自此别离,难再相见。
停笔。
李默文从回忆之中缓过神来。
目光怔怔的看着远处。
脑海中浮现在云省乡下的那一年,很苦,但却很充实。
每一天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劳作。
手磨破皮了,也得咬牙接着干。
只有到了端午雨季前后,才稍微轻松一点儿。
他静静等待墨迹干透之后,再将稿子拿起来,打量了几眼。
“写的真好,昆明真有那么美吗?那些菌子真那么好吃?鸡枞,长什么样啊?竟然比得上黄焖鸡!?”
曾思琪瞪大了眼睛,在一旁一脸惊讶的看着李默文。
这时候的首都人虽然长在皇城根下,但也是个土包子,没见过也没有吃过鸡枞菌。
在李默文动笔的时候,她就注意到,出于好奇,坐在了李默文的身边侧头观摩起来。
看着普通的文字在李默文的手上组成了一幅又一幅异域的美景,令她惊叹不已,整个大脑都沉浸在了与首都完全不同的奇妙美景之中。
“天气常如二三月,花枝不断四时春。”
“这是明朝状元杨慎曾写过一首诗,其中这一句很切合昆明的环境。”
“很美,古时将其称之春城!这篇文中写出的美景,不足十之一二。”
李默文看向她,笑着点了点头。
“真好”
“好想去看看。”
曾思琪满眼放光的说道,完全没有了先前那副羞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