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什么也没有。
虽然突然间有亲人了,他很开心。
但他……只觉得陌生。
好像是他强行插足了别人的世界。
而且在他穿越过来后,身上也没受什么伤。
原主显然是没死的。
可问题是——原主去哪里了?
不会是穿越到他那个世界了吧?
可问题是,他那个世界的他,已经死了。
还是被大灯憋死的。
想到这里,李庆深吸了一口气,把这段记忆塞回了脑子深处。
既然穿越了,生活肯定要过好点的。
可问题是——他应该怎么搞钱?
他是穿越者,按理说应该有不少优势。
但问题是,他穿越过来的时候连个系统都没带,金手指更是影子都没有。
他想了想,穿越者一般靠什么发家致富?
第一,抄歌。
李庆闭上眼睛,努力回忆前世的流行歌曲。
脑海里浮现出一堆旋律——周伦、陈迅、林杰、蔡林……
每一首他都能哼出来,甚至能记住几句歌词。
但然后呢?
他不会作曲,不会写谱,连简谱都认不全。
你让他把一首歌的旋律完整地写下来,他顶多能写出“哆来咪发嗦拉西”这种水平,专业的乐谱?
不存在的。
更别说编曲、混音、录音、发行……
这一整套流程,他一窍不通。
抄歌这条路,死路。
第二,创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