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都昏迷两天了还挑。”孙小萌翻了个白眼,在床边坐下来。
两个人对着说了几句闲话,聊的是警校食堂的炒面、宿舍楼下那只流浪猫、上次体能考核孙小萌差点挂科的丢人事。
方雨晴接话接得很流畅,时机、节奏、用词,跟从前一样。
一切都对。
但是
太对了。
对到让她不舒服。
孙小萌是个社牛,活了二十几年,最擅长的事就是跟人打交道。
在派出所里每天过手几十号人,哪个在装、哪个在演、哪个嘴上说没事心里已经翻了天,她一眼能分出来。
方雨晴不一样。
方雨晴是她四年室友、六年死党,全世界她最了解的人之一。
这丫头从小到大有一个毛病——情绪不上脸。
开心的时候不怎么笑,难过的时候也不怎么哭,高兴了最多嘴角往上提一下,生气了就安静,安静得吓人。
但安静归安静,眼睛不骗人。
方雨晴以前跟她说话,眼睛会追着她走。
不是刻意的那种追,是一种……习惯性的注意力分配。
两个人挨着坐的时候,方雨晴的视线会在她脸上多停半秒再挪开。
那半秒很短,短到方雨晴自己都未必察觉,但孙小萌知道。
今天没有。
方雨晴看她的时候,眼神到位了,表情到位了,嘴角弧度到位了,可那半秒没了。
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东西。
每隔十几秒,方雨晴的注意力会滑向门缝——快,极快,不到零点几秒就收回来,外人根本注意不到。
孙小萌注意到了。
不是一次两次,是每一次对话停顿的间隙,方雨晴的眼球都会往那个方向飘一下。
在数走廊上经过的人。
孙小萌在派出所干了三年,见过不少刚从拘留所出来的人,有一类人身上有种特殊的气质——走到哪都先看门在哪、窗户在哪、出口在哪。
不是害怕,是本能。
被关过的人才有的本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