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人不是宋强——至少不是工商登记信息里那个宋强的年龄。廖志刚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赵勇。”
“宋强呢?”
赵勇不说话了。
把人带上车之后,另一组人进入了四十七号进行搜查。卷帘门后面果然是一个车库,里面停着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——不是白色。但苏清舞绕着车走了一圈,在车尾右下角蹲了下来。
她用手指甲在漆面上轻轻刮了一下。
银灰色的漆层下面,露出了白色的底漆。
“喷过了。”
廖志刚蹲下来看了一眼,骂了一句。
车的牌照也换了,挂的是一副皖A的牌照,查了一下——又是套牌。
车库里还有一些东西:两件黑色连帽卫衣,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一个纸箱里;一副灰色的棉线手套;一卷用过一半的灰色封箱胶带。
撬棍没有找到。
纸箱旁边的地上有一个黑色的拉链工具包——和监控画面里B号嫌疑人用来装珠宝的那个,款式一模一样。
包是空的。
赵物不在这里。或者说,赃物已经被转移了。
楼上的搜查结果:两间卧室,一间有人住过,床上的被子是乱的,枕头旁边有一部手机——赵勇跑得太急没来得及拿。另一间卧室比较整洁,床铺好了但有压过的痕迹,说明最近有人住过,但今天不在。
“宋强住这间,赵勇住那间。”廖志刚做了判断。
宋强不在。
手机里可能有线索——赵勇那部手机被当场扣押,送技术科提取数据。
赵勇被带到了临江市局。
审讯室里,这个人的态度跟刚才跑的时候判若两人。他安静了下来,不说话,也不要律师,就那么坐着,眼神盯着桌面。
陆诚没有参与审讯——这是临江的案子,审讯主导权在廖志刚手里。但廖志刚让他在监控室里看着,有什么想法随时提。
廖志刚审了一个小时,赵勇只承认了一件事:他认识宋强,宋强让他住在红旗路四十七号帮忙看房子,从三月十八号开始的。至于为什么要跑,他的说法是“以为是讨债的”。
“你欠谁的钱?”
“朋友之间借的,几千块。”
“谁?”
“一个朋友。”
“叫什么?”
“不方便说。”
这种挤牙膏式的审讯效率很低。廖志刚出来喝水的时候明显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