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演出结束后,有个姑娘直接爬上了舞台护栏,就为了给我一个拥抱。
保安都拉不住!
最后她成功了,抱了我整整十秒钟,然后心满意足地跳下去,消失在人群里。”
马克大笑:
“你这算什么。我之前制作一了张摇滚专辑,
那个主唱在台上砸吉他,结果碎片飞出去,差点砸中前排一个粉丝。
那粉丝不但没生气,还把碎片捡起来,
第二天纹在了手臂上——就纹了个吉他碎片图案,下面还有我的名字缩写。”
“疯狂。”
路易斯摇头笑着,叉起一块烤菠萝,
“但这就是音乐的魅力,对吧?它能让人做出最不可思议的事。”
陈诚听着这些故事,咬了一口香肠。
香料腌制得恰到好处,肉汁在嘴里爆开。
他想起自己在国内的演唱会,那些挥舞着荧光棒的粉丝,那些在机场等待的眼睛。
音乐确实有种魔力,能把陌生人连接在一起,创造出共同的记忆和情感。
“Chen,你呢?”洋基老爹突然把话题转向他,“你在中国有没有什么疯狂的故事?”
所有人都看向陈诚。
陈诚放下叉子,想了想:
“最疯狂的……可能是前几天我在国内跨年,
几万人的歌声和荧光棒的光,混在一起。
那种感觉……”他顿了顿,找到了合适的词,
“很震撼。你会觉得,你和这么多人,在共享同一个时刻。”
詹娜侧头看着他。
陈诚说这段话时,语气很平静,但眼睛里有光。
那是她熟悉的光——当他谈论音乐时,总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。
“哇哦。”卡洛斯感叹,“这画面感太强了。粉丝们一定爱死你了。”
洋基老爹又举起银壶:“来!为陈诚的粉丝干一杯!”
大家再次碰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