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往后闭眼也能放心些了。
婚礼过去没两天,刘三就带樱子去县里办户籍。
这件事他一直记着。
婚可以先补,户却不能拖。
因为没有户,樱子就只是住在刘家的人。
有了户,她才是大唐认的人。
县衙户房里,书吏先看了刘三的军籍,又看了樱子一眼。
“倭人?”
刘三点头。
“归化婚配。”
书吏翻开簿册,开始照条文念。
“按政务院《归化安置令》,嫁予大唐军士之归化女子,可入夫家籍。”
“但五年内,不得擅离籍贯所在县。”
“出县须报。”
“需有里正与邻佑作保。”
樱子听不懂,眼睛却直盯着那本空白户簿看。
刘三问。
“为何五年不得离县?”
书吏倒也没摆架子直接解释道。
“不是为难她。”
“归化人先落地,再管流动,这是规矩。”
“第一是防逃户,第二是防有人借归化身份乱串,第三是地方要能看得住人,出了事也知道往哪找。”
朝廷不是不收。
但要先把人放进能管住的格子里。
有户,有里,有邻,有记录。
如此这个人才能既被接纳和保护。
真到了哪天她受欺负,官府翻簿一查就知道她是谁,归哪家,谁来担责。
刘三把军籍文书,受赏凭证,还有那幅“保家卫国”的字都拿了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