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队正的首级五十贯。
二十六个普通士兵的首级三百九十贯。
总共四百四十贯。
再加上缴获的兵器跟盔甲。
耶律胡剌更是激动的手舞足蹈。
“速烈!这买卖,干得过!”
耶律速烈却很平静。
这次的成功,是打了对方一个出其不意,而且自己的装备占了优势。
但高句丽人不是傻子,他们很快就会加强戒备。
下一次的战斗绝不会这么轻松。
但他心中的那团火,却烧的更旺了。
他已经用事实证明,他选择的这条路,是对的。
初次试刀的成功跟回报,像烈酒灌进坠斤部男人们的喉咙。
耶律速烈没有急着再次出击。
他用那笔钱,从牙帐的互市上换来更多的铁料跟药材,让部落的铁匠们日夜不停的打制箭头跟长刀,也让伤员们得到了最好的照料。
他把缴获来的高句丽铁甲,全都分给了上次作战最勇猛的战士。
跟着,他宣布了一件事。
他要从全部落八百多个骑兵里,挑出最能打的,组成一支专门用来“发财”的队伍。
想加入这支队伍,只有一个条件,能在马背上精准射中一百步外的靶子,或者能徒手摔翻两个同伴。
这个消息一放出去,整个部落的男人都被鼓动了起来。
白天在训练场上摔跤射箭,打得头破血流,晚上就围着篝火,吹嘘自己今天又放倒了谁,明天一定要把谁干趴下。
很快,一支八百人的精锐队伍正式成型。
耶律速烈站在队伍前,他身后,是耶律胡剌跟耶律摩鲁古。
他看着底下八百双冒着绿光的眼睛,只说了一句话。
“想不想吃肉?想不想高句丽的娇妻?想不想穿唐人的丝绸?”
“想!”底下八百条汉子吼声震天。
“那就跟我走,去高句丽,把他们的脑袋,换成咱们的钱!”
八百骑兵离开了部落,再次向东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