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秩六百石,分管稽查与教化。”
“于司隶校尉部及各州刺史部,设‘巡石从事’,负责地方巡查。”
“其职能有五:”
“一曰稽查缉拿。”
“于长安、洛阳及各州郡要冲,广布暗探,严密监控。”
“查缉五石散之私下交易、聚众服食,务求人赃并获!”
“二曰医政合作。”
“联合太医署,鉴定清查各类药方,监控石钟乳、硫磺等原料流通。”
“严厉查处违禁之炼丹作坊,断其源头!”
“三曰教化宣导。”
“定期颁布《禁石令》于各州郡县乡,组织太学及郡国学之儒生,深入闾里。”
“宣讲五石散之危害,使百姓知其毒而远之!”
“四曰戒断治疗。”
“于京城及主要州郡,设立‘戒石所’。”
“由太医署派遣医官,提供甘草汤等解毒扶正方剂。”
“辅助已成瘾者戒断毒害,给予生机!”
“五曰跨国管控。”
“于敦煌、酒泉等丝绸之路关隘,严加查验。”
“禁止西域输入之相关原料,以防毒源自外而入!”
不仅如此,李翊还提出了配套的严法与疏导措施:
“实行连坐减罪法!”
“贵族家主,若能主动举报家族内成员服食五石散。”
“可酌情减免其连带惩罚,以促其自清门户!”
“同时,建立寒食散服食者档案!”
“对曾服散者,由禁石司会同太医署,进行定期体检监控。”
“防其复吸,亦便于掌握情况。”
“推行以功代罚!”
“若非首恶、且情节较轻之违禁者。”
“可令其参与边关巡防、修筑工事等苦役。”
“以功抵罪,给予改过自新之途!”
这一套从机构设置、法律制定、执行手段到教化惩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