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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四十五章 你把天宫,搬到了人间(第2页)

不过,格物山庄的趣事,远不止于此。

在上次阿古兰过来的时候,就带过来一头猎犬。

拥有着最优秀的猎犬苍狼的血脉,它通体乌黑,四蹄雪白,奔跑起来,真如一道黑色的闪电。

江澈闲来无事,在厨房门口,装了一个蒸汽铃铛。

只要拉动绳子,铃铛就会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动。

厨娘听到了,就会给它一份肉骨头。

原本是江澈逗狗的玩意儿,没想到,聪明的追电很快就掌握了窍门。

它甚至学会了,当江澈不理它的时候,就绕过所有人,自己跑到厨房门口,用爪子去扒拉那根绳子。

“叮——!”

正在切菜的厨娘吓了一跳,回头一看,只见追电正蹲在门口,吐着舌头,尾巴摇得像个拨浪鼓。

这件趣事,很快传遍了山庄,连柳雪柔听了,都忍俊不禁。

她让人专门给追电在厨房门口,设了一个专用的点餐铃,高度恰好是它抬爪就能碰到的地方。

从此,厨房里时常会响起突兀的铃声,那是庄园里最特殊的一位食客,在行使它的权利。

而柳雪柔自己,也成了潮流的引领者。

她将江澈实验室里淘汰下来的,那些色彩过于鲜艳的合成染料,拿来染制绸缎。

那些远比传统植物染料更明亮、更稳定的颜色。

宝石蓝、樱桃红、柠檬黄,制成的衣衫,让第一次见到它们的京城贵妇们,惊为天人。

很快,一场席卷整个帝国上流社会的格物山庄色,开始风靡。

拥有一匹柳皇后亲手染制的彩虹缎,成了比任何珠宝都更值得炫耀的资本。

但山庄里,最让江澈感到骄傲的,却是一件由一个孩子完成的壮举。

山庄里雇农的孩子,下午都会被集中到一间专门的学堂里,由江澈亲自教他们识字、算数和最基础的格物知识。

其中有个叫狗蛋的男孩,对星空格外着迷。

江澈便指导他,用两片凸透镜和纸筒,制作了一架最简单的折射式望远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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