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会审之中,她当庭辩驳,展现出过人的胆识和急智,侃侃而辩,锋芒初露,才让皇帝对她另眼相待。
但与此同时,总有一些人不断在他耳边进言,说牝鸡司晨,非家之福,妇人干政,有违礼法,劝他不可过于褒奖一个女子,以免助长“歪风邪气”。
皇帝自己内心也有这种想法,女子就该安守内宅,相夫教子,即便有些才智,也不该如此介入朝堂之事。
这样根深蒂固的观念,让他不愿给予一个女子超出妇德范畴的过高褒奖。
正因此,之前对她揭榜献上治蝗策的赏赐,只是轻飘飘的口头嘉奖和些许金银布帛,敷衍了事。
公文中也刻意淡化了她的个人贡献,将功劳归到了太子和朝廷善纳良策上。
然而此番正式论功行赏,程恬的功劳再也无法被忽视。
治蝗献策,首倡之功,这是事实。
赈灾首功固然要归太子,以示储君威德,可若对献策之人依旧轻描淡写,未免显得朝廷刻薄寡恩,也寒了那些真正办实事的人的心。
李崇晦在奏报中多次提及,她的献策之功是治蝗关键,郑怀安等人也在朝议中,或明或暗地为她说话。
更重要的是,皇帝自己也清楚,若无她的治蝗策,河南灾情恐难控制,后续的贪腐大案未必能如此顺利揭开。
司天监那番天降祥瑞、应兆贤才的解读言犹在耳,甚至连天意似乎都在眷顾此女,他这天子若是毫无表示,岂非逆天而行。
可若是因治蝗之功对一个女子大加封赏,将功劳归于其身,又将太子的体面置于何地,等同于变相鼓励女子干预政事。
正当皇帝感到此事分外棘手之时,他忽然想起大理寺三司会审长平侯府时,程恬曾当庭伏首陈情,愿以自身所有微末功劳,换取家族谋逆案件重审的机会。
当时他虽未出声应允,但对此事印象颇深。
“有了!”皇帝眉头一展,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台阶。
他不必着重表彰她那份治蝗功绩,转而可以褒奖她“忠孝两全”的品德。
她献策灭蝗,是忠君爱国,心系黎民;以功赎罪、为亲请命,是孝悌本分,不忘根本。
将治蝗之功与为家族申冤之举合二为一,作为一个“忠孝两全”的典范来加以表彰,岂不妙哉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如此一来,既补偿了她的功劳,又巧妙避开了女子干政的敏感话题,将其纳入儒家最推崇的忠孝伦理框架内,可谓一举多得,无懈可击。
心思既定,皇帝亲自提笔拟旨,字斟句酌:
“长平侯府女程氏,性秉柔嘉,行符轨则。前献治蝗良策,活民无数,彰其忠悯;后为亲族陈情,甘舍己功,显其孝诚。忠孝兼全,实堪嘉尚。
“兹特封为晋阳县君,赐诰命,赏金五十两,帛三百匹,食邑三百户,以旌淑德。其夫王澈,忠勤任事,着晋为金吾卫郎将,以示嘉勉。钦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