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秋的声音很平静,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:“挖树根是重体力活,需要长期配合的默契。我们捕猎队有自己的工作方式,突然加个新人会影响效率。”
宋文书立即也站了出来:“我支持宋秋。于知青,后勤组更需要你这样有文化的同志。”
宋大壮紧跟着道:“是的,于知青细皮嫩肉,是个姑娘家,到时候我们还得担心她会不会磕破皮,摔跤受伤等问题,这的确影响我们的效率!”
宋二娃的声音也洪亮:“就是,我们也不是瞧不起女同志,别的女同志,如宋彩云同志,她就是受了伤绝对不吭声的,但是像于知青,我们那可太熟了。稍微摔一跤都要哼哼唧唧半天,冬天干燥,皮肤裂了道小口子,就非要买雪花膏,还一定要友谊牌的,不要别的牌子!”
“你记错啦!”宋大壮懒洋洋地叫道,“虽然友谊牌的也要一块多,但是于大知青也是瞧不上的,她要得是姹紫千红牌!更贵呢!”
宋二娃道:“哦哦,对哦,好像没给到,她就闹小脾气,嘴巴也是不饶人的呢!”
“是啊!”宋大壮道,“就这个样子,谁敢跟她一起干活啊,谁跟她干活谁倒霉,到时候给哥几个闹的,一个都别想过好日子!”
他俩的声音一点都不低,尤其是宋大壮,也是个人高马大的主,声音非常洪亮,几乎所有人都听得到。
周围议论声越来越多,还有人发出嘲笑一般的嘘声。
于美丽的脸色由红转白,又由白转红。
她的手指紧紧绞着衣角,眼眶微微发红,倔强地昂起头:“我是真心想为村里出力!”
宋文书道:“于知青的心意我们领了,但合适的岗位才能发挥最大作用,后勤组的工作同样重要。”
宋秋道:“队长,就按照你所拟定的名单上的来!我们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!”
于美丽的抿唇,恨恨地看着宋秋。
人群中的议论声又响了起来,这次几乎都是对宋秋的敬佩。
“瞧瞧,这才是当队长的样子,公私分明!”
“是啊,我还真以为他要同意于美丽过去呢!”
“你们两个人的耳朵聋了吗?没有听到宋大壮和宋二娃,还有宋文书是怎么说的?肯定是那于美丽不像话!”
“对对对,我听说,宋秋家里现在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城里来的女大学生呢!一直住在宋秋家里养伤!”
“有多漂亮啊?还能比于美丽更漂亮?”
“听说就是比于美丽还要漂亮!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