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顿了顿,抬眼看向杨炯:“陆萱来信说……你若是心软……”
“放她走吧。”杨炯无力地摆摆手,整个人似被抽去了精气神,“西域如今有姬德龙坐镇,李宁名不过领了个天山南路指挥使的虚衔,成不了气候。她既然喜欢折腾,便让她折腾去。”
“这……”郑秋眸中闪过一丝锐光,“她一心复国,我看她自始至终都没放弃这个念头。你不怕她再弄出什么乱子?”
杨炯转过身,凭栏远眺。
秋风吹起他鬓边散落的一缕发丝,那朵小小的黄菊早已不知去向。
“发生了那事后,我后来想了很多。”杨炯的声音平静得可怕,“以前咱们对她太好,生怕她受了委屈,给了她足够的信任,不加约束。可这世上的事,往往便是如此,你给得越多,她想要的就越多。最终,便是这个结果。”
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现如今,李潆早将西夏故地经营得铁板一块。党项与汉人通婚,已初见成效。
棉花、羊毛纺织这些新产业,让党项百姓告别了游牧,再不用看天吃饭。大华百姓身上,也能穿上价廉的棉毛衣。虽然现在只在长安、洛阳、登州等几座大城推广,可一旦放开商人加盟……”
杨炯转过身,眼中重新有了光彩:“全大华的百姓,总能在年关时攒钱买上一件特价棉衣。我相信,往后冻死的人,会少很多。党项百姓过惯了安稳日子,也不会再同她胡闹。”
“那她若是一路向西呢?”郑秋蹙眉,眼中忧色未减,“西域再往西,她若铁了心要打出一片天地,你……”
杨炯嗤笑一声,那笑声里却无半分欢愉:“她若能打穿西方,我倒也乐见其成。”
“你能忍住不帮她?”郑秋直直盯着他,“若她出了什么意外,你……当真能坐视不理?”
杨炯沉默良久,终是咬牙道:“非知之艰,行之惟艰!她是个独立的个体,不是我的金丝雀。我管不住她,不如放她走。一别两宽,或许……是最好的结局。”
他说这话时,声音很轻,却字字如铁钉,砸在青石板上。
郑秋看着他这副模样,没来由心下一紧。
她忽然冷哼一声,眸中寒光乍现:“丑话说在前头!我掌家法,从不留情。她若做出有辱门风的事,便是逃到天涯海角,我也去亲手宰了她!”
这话杀气腾腾,连炉中火苗都为之一颤。
杨炯深吸一口气,不愿再谈此事。
他转身重新坐下,见炉边还煨着几个红薯,外皮已烤得金黄焦脆,香气四溢,便伸手取过一只,小心掰开。
霎时间,甜香扑鼻。
红薯内里橙红软糯,热气蒸腾,在秋日微凉的空气中凝成白雾。
杨炯将一半递给郑秋,又将另一半,推到妃渟面前。
“海外带回来的新作物,名为红薯。”杨炯的声音恢复了平日里的懒散,“一亩可产五、六石,不挑地,旱涝都能有些收成。荒年时,这东西能活万人命。配上从占城引进的稻种,最多五年,大华再无饥馑之灾。”
他顿了顿,补了一句:“尝尝看。”
妃渟一愣。
她虽闭目,却能清晰感受到那扑鼻的甜香,以及红薯递来时带起的暖风。
她下意识伸手去接,指尖触到的,却不是预想中的瓷盘,而是杨炯温热的手背。
杨炯直接将那半块红薯塞进她手中。
妃渟浑身微僵,握着那块滚烫的红薯,竟有些不知所措。她迟疑片刻,终是送到唇边,轻轻咬了一小口。
入口软糯,甘甜如蜜,温热顺着咽喉滑下,直暖到胃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