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攻击虽然并未真正伤到黑娃子的肚皮,却把它吓得连连后退。
一番缠斗下来,黑娃子已经吃了好几次亏,如今不敢再恋战,只能继续拖着猎物往坡下跑。
它本就跑得不快,又不舍得丢弃猎物,很快,屁股就又被群狼抓挠了好几下。
黑娃子平时还会吃些素食,而狼可是纯粹的肉食动物,那尖锐的獠牙生来就是为了吃肉。
即便黑娃子屁股上肉多皮毛厚,也经不住这样的撕咬。
经过一丛小灌木时,黑娃子终于觅得喘息之机。
它将屁股靠在灌木丛中,转头连连挥掌,把五只狼驱散,摆出防御的架势。
就在这时,又有一只狼试图去拖拽猎物,结果被黑娃子猛地一巴掌拍得翻滚出去。这一巴掌,野狼发出的怪异叫声,彻底点燃了狼群的战斗意志。
黑娃子拖着猎物四处逃避,在几只狼看来,这就是示弱的表现,于是它们瞬间发动了猛烈进攻。
接连被咬几次后,黑娃子终于意识到,自己不能再贪恋猎物,否则连自己的性命都可能搭在这里。
它奋力轰开几只狼,丢下猎物,转身朝山坡下狂奔。
但狼群怎会轻易放过它,呲着牙紧紧追在后面。
黑娃子每经过一处稍微开阔的地方,就会被狼拦住去路。
它只能借助山石、灌木丛或者一棵老树抵挡一阵,然后继续奔逃。
就这样,从山坡上还没跑到坡脚,短短一段路,就被五只狼拦截了七次。
狼虽然拦不住黑娃子,也无法一击致命,但就这么一路纠缠着。
而此时,它们已经进入了宋阳有把握射击的范围。
宋阳的手指早已搭在扳机上,只是一直在等待一个绝佳的时机,同时心里也在权衡,究竟是先向黑娃子开枪,还是先打狼。
若先打黑娃子,被惊动的狼群是会四散逃窜,还是会舍不得丢下猎物而继续鏖战呢?后者的可能性不大。
要是先打狼,黑娃子万一发狂迎面扑来,没被伤到的话,一旦冲进林子,猎狗很难将它拖住,或者黑娃子也可能选择先逃跑。
宋阳太了解野兽在突然遭遇人类时的反应,它们发动攻击的可能性极大。
思来想去,宋阳最终决定先打狼。狼的数量较多,更难掌控,一旦让它们跑了,猎狗几乎不可能追得上。
争取先打掉一只狼,再去对付跑得稍慢的黑娃子,这样的安排更为稳妥,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。
毕竟,他身边还有招财等六条猎狗。
说不定运气够好,能一枪打死一只狼,紧接着再开一枪,把黑娃子也放倒,然后再尽可能地追捕围猎其他的狼。
这无疑是最理想的状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