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人约莫三十出头,上身一件黑色皮夹克,下身是修身黑色长裤,脚踩锃亮皮靴。
一头及肩长发打理得颇有型格,面容俊朗,双手随意插在裤兜里,走路的姿态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感觉。
他径直走到浑身是血、如同困兽般的二驴四人面前,停下脚步。
目光在四人惨烈的模样上扫过,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。
然后,他抬手,用力地,挨个抱了抱二驴、刀疤、小九和三泡。
“叼!你们四个扑街啊!”
他松开手,开口就是一句粗口,语气里带着一丝的责备。
“到了我岭南地头,搞成这副鬼样,都不识得打个电话给我?”
“鸡……鸡哥??”
二驴有些发愣地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俊脸,一时间竟没完全反应过来。
来人正是岭南三合会坐馆,在岭南叱咤风云的靓仔鸡——鸡哥!
鸡哥没理会二驴的愕然,拍了拍他血迹斑驳的肩膀,然后缓缓转过身,面向街道前后那黑压压的人群。
他脸上的随意和关切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霸道!!
“这四个人,”
“我靓仔鸡保了。”
他顿了顿,目光如电。
“哪个同意,哪个反对?”
嘶——
刚才还热血沸腾、杀声震天的街道,瞬间只剩下倒吸冷气的声音。
所有岭南的混混,无论属于哪一方,脸色齐刷刷变了。
不少人手里的刀棍下意识地垂了下去,眼神躲闪,不敢与鸡哥对视。
“大、大佬……对不住!”
挨了二驴揍的花衬衫满头大汗,连忙躬身赔笑,“刚才有眼不识泰山,不知这几位北佬……兄弟系您的朋友!我们即刻走,即刻走!”
“鸡哥,您先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