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军虽然装备精良,但他们惊讶地发现,这支义军根本不像之前的流民那样一触即溃。
他们结成了一个个小型的三才阵。一人持盾防守,两人持矛进攻。进退有据,死战不退。
哪怕是被砍断了手脚,这群被锦衣卫调教出来的“狼崽子”,也会用牙齿去咬敌人的脚踝,用身体去堵敌人的刀口,为同伴争取哪怕一息的出刀机会。
而左翼那边,那六七千乌合之众虽然死伤惨重,被杀得鬼哭狼嚎,但胜在人多。几千人像苍蝇一样围着官军的侧翼乱撞,虽然造不成多大伤害,却让官军烦不胜烦,根本没法集中兵力去围剿右翼的硬骨头。
姜挺坐在中军,看着前方焦灼的战况,眉头越皱越紧。
“妈的……”
他啐了一口。
“这帮反贼,怎么跟牛皮糖似的?”
他原本以为一冲就垮的战斗,现在竟然打成了拉锯战。
地上的尸体越来越多,有义军的,也有官军的。鲜血汇成小溪,流进干裂的土地里,把黄土染成了紫黑色。
一名亲兵浑身是血地跑回来。
“将军!这帮人太邪门了!”
亲兵声音发颤。
“他们不怕死啊!刚才咱们冲了一波,本来都把阵型冲散了,结果那个领头的喊了一嗓子,他们居然又聚起来了!还反杀了咱们几十个弟兄!”
“领头的?”
姜挺眯起眼,目光穿过战场的烟尘,锁定了那个站在义军最前列、挥舞着雁翎刀的身影。
张虎。
他浑身浴血,却依然屹立不倒,像是一面旗帜,死死钉在阵地上。
“擒贼先擒王。”
姜挺冷哼一声,拔出了自己的开山大斧。
“传令亲卫营!”
“跟老子上!”
“老子倒要看看,这块硬骨头,能不能崩断老子的牙!”
战场右翼,一个小土坡上。
这里是义军阵型的阵眼。
锦衣卫小旗王二,手里没拿刀,拿的是一面红底黑字的三角令旗。他身后,四十九名义军汉子,像四十九根钉子一样,死死钉在坡地上。
这就是南境军中着名的“七七鸳鸯阵”变种。
“盾!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