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方宁挑眉毛,王清歌自然明白是什么意思了。
毕竟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嘛。
方宁迫不及待的坐到了床上,还对着王清歌拍了拍手。
“啪啪!”
王清歌很懂,穿着丝滑的旗袍,坐在了方宁的大腿上。
她笑意盈盈的,还有些害羞,几分娇羞,几分忐忑,还有几分欣喜。
感受着旗袍丝滑的质地,方宁整个人都飘了起来。。。。。。
嘿嘿嘿。
。。。。。。
又是一番征战之后,方宁真的是满意到了极点。
旗袍真是好啊,有加速的效果。
王清歌也很满意。
毕竟王清歌已经二十七岁了,不像郑思雨那样,才二十二三岁。
王清歌还是很懂的,知道给男人想要的,再说出自己想要的。
其实王清歌没什么想要的,就是单纯的觉得方宁优秀而已。
面对优秀的男人,当然要主动一点了。
毕竟过了这个村,就没这个店了。
而且方宁也没亏待王清歌,他给王清歌的那只手镯,王清歌收藏得好好的呢。
王清歌现在没戴在手上,平时也不怎么戴,毕竟要收藏好方宁的心意。
要是手镯不小心碰碎了,那王清歌就要心碎了。
嘻嘻嘻。
。。。。。。
此刻,王清歌的旗袍已经有些被弄脏了,反正皱巴巴的。
她看到方宁还在美滋滋的抽着烟,忍不住开口说道:
“方宁你看你,给我旗袍弄成这个样子了,以后还怎么穿着去主持拍卖会啊?”
方宁“嘿嘿”一笑,笑嘻嘻的说道:
“坏了也没事,我再给你买就是了。
我给你多买几套,你以后换着穿,想穿多少穿多少。”
王清歌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,心想你那是为了我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