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陆靖川,你已经睡了我,可不能不负责任,万一我怀孕了怎么办,所以你得娶我。”
“不管你认不认我这个媳妇,反正我以后不会再下地干活,你必须养我。”
“把我的名字的字放进闺女的名字,以后谁听了,都知道她是我们的结晶。”
“我爸病重了,我妈让我回去接他的班,你放心,等我在城里站稳脚跟,肯定会接你和闺女过去的。”
原主的这些年的记忆像是开闸的洪水,将她整个人淹没。
原来原主还真是当了一个抛夫弃女的负心女。
原主当年下乡后,干了半年劳动,看着被晒黑的皮肤,还有打了水泡的双手,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辛苦,便想办法勾搭了队长的小儿子。
当时,陆靖川高中毕业后开上了大队唯一一辆拖拉机,很是风光。
谁知道,有一天被原主给的一瓶汽水迷晕,并且在草垛上两人发生了关系。
事后,两人结婚,原主再也不用下地,并且很快怀孕,生下了陆婉。
当时陆婉的眼睛还没有表现出异常。
不到半岁的时候,原主就接到家里的信回了省城。
在回省城的路上,她因为被小偷袭击,伤了脑部,不但身上的包被抢走了,下乡的所有记忆也被抹掉了。
她回来后,什么证明材料都没有,好在母亲是街道办的,给她开了证明,后来把手续都补齐了。
刘淑芬也问过她乡下的事情,她就说跟其他人一样每天劳动,没什么特别的,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她选择性失忆了。
江晚宁想起这一切,不由看了看两人,心里涌起一阵愧疚。
既然占了原主的身体,那就至少收留他们,让陆婉把病治好吧。
她也不缺钱,肯定会补偿他们的。
“婉婉多吃一点。”
江晚宁眉眼一弯,给陆婉夹了几块糖醋排骨。
“谢谢。。。。。。阿姨。”
陆婉奶声奶气感谢。
陆靖川看一眼江晚宁,眸色暗了暗,这个女人刚才视他们为陌生人,这会竟然笑了,心里到底咋想的。
他也顾不上多想,埋头毫无形象地吃饭。
他一向都是不拘小节,大大咧咧的性子,有了孩子后还沉稳了不少。
刘淑芬看他吃了两碗干饭,还特意给他端来一碗稀粥。
庄稼汉子就是能吃,以后得多煮点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