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曲风其实在这边还是挺流行的。
曾瑞觉得骆墨真的很牛逼,他总能抓住风潮。
众人的期待值直线拉高,直至……。。骆墨突然发出驴叫。
“【Sunday’singIwannadrivemycar……。
(周日我想开着我的小汽车……。)】”
一瞬间,现场观众们目瞪口呆。
会英语的和不会英语的都沉默了。
好像听懂了,又好像没听懂。
听着这歌,感觉伦敦应该就在京城边上,应该没出六环。
骆墨用着大白。。。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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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着大白嗓,也不知道是如何精准的做到每一声好像都要破音了,但却他妈的都没破。
这种离奇的唱法,倒是给人一种百转千回的转音感……。
说真的,地球上很多人看歌名,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歌。
但如果打开来听一下,会反应过来:“是这歌啊!”
然后开始大脑宕机:“他妈的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他是英文歌?”
这就是它的神奇之处了。
——这是一首各国人都以为是外国唱的歌。
魔音贯耳,魔音贯耳啊!
不少人第一反应是:“你明明能唱好英文,干嘛要带莫名其妙的口音啊,干嘛要驴叫!”
一开始,我们是坚决抵触的。
听了一会儿后……。
“草!我为什么会想到一只正在撒欢的哈士奇啊!”
“无语!我的英语能力好像在丧失!”
“味儿有点冲啊,我有点上头!”
“哈哈哈,小余妹妹笑得好开心啊!”
又听了一会儿后……。
“我的手怎么了,别挥!别挥!”荧光棒根本停不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