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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8章 九族加邻居,这算十族?(第2页)

“咱们再说说火者的事儿。”

朱皇帝的脸色忽然转冷。

“洪武五年,咱就已经下旨禁止民间阉割他人孩童为火者。”

“现在看来,有些人完全就是拿着咱的圣旨当成擦屁股的纸,拿咱说的话当放屁。”

“还是说,这些人没打算自家使用火者,而是打算伺机将这些孩童都送进宫里做太监?”

李善长和刘伯温压根不敢接茬。

把朱皇帝的圣旨当成擦屁股的纸,把朱皇帝说的话当放屁,这个事儿其实可大可小。

如果朱皇帝想要追究呢,这就是个“大不敬”的罪名。

如果朱皇帝没打算追究呢,这就是个典型的“愚夫愚妇无知妄为”。

既能高高举起,也能轻轻放下。

举个最典型的例子,《大明报纸》上连刘四小姐都敢编排,什么偷鸡偷牛之类的段子更是层出不穷,甚至还暗戳戳地编排“朱皇帝打仗打输了不介意,允许史官秉笔直书,但是斗狗斗输了却逼着史官改成他赢”,更别说什么“朱家最重要的家具是搓衣板”这种段子。

论起“大不敬”,谁能比得过《大明报纸》?

然后,《大明报纸》依旧活得滋润,照样胡乱编排,他朱皇帝还得捏着鼻子说一句“那老百姓每愿意看,那就由得他们去。”

可是“伺机将孩童送进宫里做太监”,这个罪名可就不一样了。

揣摩圣意是大忌。

太监干政同样也是大忌。

妄图通过太监来操纵皇帝,这都已经不是大忌小忌的问题了,这是妥妥的拉着九族老小往阎王殿一路狂奔!

朱皇帝轻轻敲了敲身前的桌子,忽然冷笑一声道:“算了,他们不想活,咱也不可能非得哭着喊着求他们别死。”

“凡是阉割他人孩童为火者的,一概按照谋反外加采生折割处置。”

啥?

按照谋反和采生折割处置?

好家伙,谋反的罪名足够诛连九族,采生折割不诛连九族但是这玩意儿它诛连邻居。

九族加邻居,这算十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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